1994年的时候,最年轻的80后才14岁,也许他们真的是还没有出生就开始苍老了。以至于他们可以兴致勃勃的谈论上海大舞台和曾经的魔岩三杰,欣喜或愤怒·····
14岁的当儿,我连盗版卡带都没正经听过几盘,以为摇滚就是吉他和架子鼓,都不知道有个叫贝斯的东西,而这些早熟的同类都开始迷魔岩三杰了,我连哈Beyond都来不及呢。
魔岩三杰是70后的特权和身份认证,一如崔健之与60后,80后的装逼男就别凑份子了,你得承认杰伦儿是我们年代的当红歌手(保不齐以后他萎掉了,说出来也倍儿有面子呢)。
物以类聚、人以群分,说的是身份认同在工业社会的重要,简单来说,穿什么就是什么,你总得给你苍白的灵魂套上点什么不是吗?所以归根结底是个撞不撞衫的问题。没钱穿阿玛尼你就得在廉价T恤衫上花点脑筋。摇滚是曾经叛逆过,So What?,R&B和饶舌还叛逆过呢。
路过超市下面的converse店的时候,发现崔健酷酷的抱着吉他,戴着白色棒球帽叉开腿站在韦德旁边。你再怎么叛逆,熬过几十年不挂,就成了主流啦。
94年的魔岩三杰,何勇在红磡有礼貌的说谢谢,问香港的姑娘,你们漂不漂亮,还给香港人民的圣诞节唱一首歌,这首歌同时也献给四大天王·······他甚至还在感谢魔岩文化;而张楚酷酷的pose里发出的声音是那样的悦耳动听,叫包小松编编曲一准能大卖;只有窦唯像Control里的Sam Riley 一样屌屌的双手攒这话筒,有点那个意思。
这样看来窦唯应该是最摇滚最叛逆最适合套在身上的那件棉布T恤衫啊,奇怪的是上海大舞台后好像窦唯得到了最多的不解和嘲笑。反倒是张楚要唱老歌的玩笑让粉丝兴奋不已······原来大家都要听好听的摇滚啊!
就这样啊?那还不如叫张震岳抱吧吉他,组个乐队呢,好歹人家现在还是魔岩的呢。


